我国魔术发展简史(四)

他们当中条件差的艺人,吃穿无着,不论街边、茶楼、广场、空地,只要热闹之处,便见缝插针,临场表演招引观众。条件好一些的艺人则彼此联合起来,临时用栏杆、绳索拉起围子,搭成大棚进行节目丰富的串场表演。这e当时叫“瓦舍”,是我国民间游乐园的雏形。

   不论是集体表演的“瓦舍”或是个体流浪者“撂地”演出,艺人们都要尽力出新招,显身手,方能迎得更多的观众。生活的压力造成了彼此竞争,这便是宋代民间幻术得到很好发展的另一原因。他们已开始形成各种“专业”,如专演“吞铁弹”的张九哥;“吐五色水”和“旋烧泥丸”的艺人小健儿;甚至有女幻术家多人。这些专业演员互相组织起来进行表演就形成了“社”。林遇仙、赵十一郎、赵家喜、浑身手、张赛哥、王小仙、姚遇仙、赵念五郎、赵世昌、赵世祥、耍大头、金宝、施半仙、金逢仙、小关西、陆寿、包显、女姑姑、施小仙共19位幻术艺人组成的“云机社”就是我国最早的一个魔术团。

   当时杭州的著名幻术师杜七圣,以其拿手幻术“七圣法”而获此艺名:他在广场或空地上,可以当众把人头“切下”,再用“符法”将人头接上。由于他的演技高明,人们不解其奥妙,所以每次都当场出售“灵符”。

   正由于民间幻术的广泛出现,人们见多了,就日益发觉幻术是“人力所为”,不再相信它是宗教法力或神魔之术。这在认识上不能不算是一大飞跃。

   元朝以来,雄兵黩武,向外扩张,战乱不断。各种文艺和杂技、幻术均处于冷落凋零境况。

   清初,汉族人民反对异族统治,到处都是反清复明的抵抗运动。白莲教兴起以来,利用各种形式的幻术进行传教,扩大影响。

   明、清两代起义军首领中,擅长杂技、幻术者不乏其人。明朝,山东蒲台县农民军首领唐赛儿是位女尼,她领导的起义军达数万人之多,遍布许多州、县,对皇室震慑极大。不幸,永乐十八年,为安远侯柳升所败,被擒下狱。虽然“三木被体,铁铉击足”,但她很快就逃脱遁去。说明她不仅“通诸术,凡衣食财物皆能以术运致”,而且武功甚好。其他,如明朝绳伎红娘子,清代白莲教的领导人齐王氏等都是些身手不凡的女艺人。

   在那种以拳、棍、刀、枪为主要武器的年代里,魔友网朝廷对身怀绝技的艺人十分畏惧,认为是“匪类的根源”。“踹索者......必能作贼,宜禁之”。他们下令解散杂技团体,甚至屠杀和拘捕杂技艺人,手段极为残忍。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间的杂技、幻术的发展。

   另方面,由于朝廷的荒淫、享乐的需要,清代宫廷之中,仍设有专门的御用艺人。特别是慈禧太后统治的年代里,经常将一批优秀的民间艺人召进宫廷去当值演出。当时流行的幻术节目如“土遁金杯”“大变金钱”“小变银钱”“来去飞水”“罗圈”“一席全飞”“十杯香茗”等等的表演“门子”与方法和今天常见的魔术几无区别。

   值得一提的是继宋之后,明、清两代人们对幻术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。“黄金有假,戏法无真”。更出现了我国前所未有的两本幻术书籍。其一,是明代陈眉公所著《神仙戏术》,载有传统幻术20多套,所惜,此书在国内失传,据考日本可寻踪迹;其二是清代唐再丰编著的《鹅幻汇编》,共总结了320多套清代幻术、戏法,是一部很有历史价值的幻术专著。

   回顾整个历史,不难看出,我国的幻术形成于古代夏朝以前。西汉时代更受佛教和西域幻术的影响。从那时候起,中国古代的幻术就已经相当成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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