魔术艺术创作之路 眼高手低

笔者经营魔术店,从澳门到内地已前后二十年,期间认识了很多同行及爱好者。当然,大家的话题总离不开魔术,经常交流,发觉大部份同行见解颇独到,对魔术具深入的认识,可是仍有少部份对魔术认识不深,对有关知识贫乏,还强装专家,笔者称之为“土”。土者,一般人认为,不懂事的、跟不上时代的就是土。以笔者之愚见,那不算土,只算无知。无知者,缺少知识,不打紧,有药可医,赶快补充知识便是了。真正的土,在于他自己明明是无知,仍然什麽都装懂,周围的人都知道他不懂,只是礼貌上不拆穿他的西洋镜而已,厚道对他,他依然不觉,还大发议论,眼高手低,简直土到了家。

现代科技进步,资讯发达,喜欢魔术的新一代,很容易便以低价购买到大量魔术盗版教学资料。年青一辈,看过国外的行内高手“残影洗牌”、“David Stone”、“Michael Ammar”、“Shoot Ogawa”、“David Roth”、“Lennart Green”等影碟后,有少部份人便以为自己已经成为魔术师了,见影碟的技巧高明,自己却照碟中教学一模一样地练习,技巧方法超越不了原创,基本功不扎实,形成另一种眼高手低。要成为魔术师,并不是只知道几种纸牌硬币手上功夫,要全方位深入去研究魔术,包括理论、知识、技巧、历史、人物等,还要在舞台上浸淫过一段颇长时间,到了一定程度,再称自己为魔术师也不迟。魔术表演,向观众展示的,应以效果(EFFECT)为主,而不是大量的技巧(SKILLFUL)。魔术的意义跟杂技不同,杂技与魔术,当然包含大量技巧,只是杂技的技巧在明,要向观众展示技巧有多高明,但魔术则相反,技巧在暗,向观众展示变幻效果,技巧在暗地里不知不觉的施展,不以观众看到你的手有多快速灵活,只让他们感到“变”的效果为最佳。不过,笔者相信,大部份魔术爱好者还是明白的,资讯透明是好事,可别忘了基本功,错过学习魔术的过程。常言虽道“五岳归来不看山,黄山归来不看岳”,但也不能只停留在看山的层次。

有点魔术基础的同行,如前文所述的少部份“土”人,抚心自问自己在魔术界的“成就”,知耻近乎勇,不知己而强充,自己丢脸。当然,笔者比你们的缺点更多,至少,笔者有信心改正,总比自我感觉良好但全不被认同的人为佳。评论别人一个节目、一个手法,可以列举万言、指点江山,但一旦自己演出,水准不够(或自认水准卓越),那就是眼高手低了,偷人“门子”然后据为己有,再称为一早知道,甚至说是自己发明,笔者少年时都试过,那感觉是很虚的,不踏实,很难厚着脸皮继续,作为文艺家,有风骨的,特别令人敬重。

魔术,把它看作只是一门职业,或真正喜欢此门艺术,非常重要。真正喜欢一样事情,你就会深入研究,当你知得愈多,就知道自己愈淼小;当你知得愈少,就会以为自己知得很多,坐井观天,不知苍穹之大,出现眼高手低的情况也会愈大,不深入瞭解世界魔术、中国戏法,难以扩大自己的见识,只有不断虚心学习,研究魔术中蕴含的奥妙,包括演绎、编排、技巧、理论、道具、音乐、舞台、心理学、历史发展等,能说、能教、能做、能演,才会成为真正的魔术师。

记得红楼梦里,黛玉论读书,一板一眼的就比较老实,教香菱学诗:“我这里有《王摩诘全集》,并把他的五言律诗一百首细心揣摩透了,再读一百二十首老杜的七言律,次之再李青莲的七言绝句读一二百首,肚子里先有了这三个人做底子,然后再把陶渊明、应、刘、谢、阮、庚、鲍等的人一看,不用一年工夫,不愁不是诗翁了。”

所谓文艺人,就是这样训练出来的,先是爱上,继而研究,永远留着心中的魔法殿堂。正如你记着,第一次付讬的那个他,不为传宗接代、不为成家立室,只为了一片真爱,像一缸清水闪漾生莲,只因你这一点上与旁人的分别,他日,叫做大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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